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采信息 > 竞争性磋商 > 补遗、答疑公告

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一期)消防风管隔热材料施工项目补疑1(2023BFFBZ00124)

发布日期:2023-01-30来源: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工业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P3页投标人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供应商拟委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予以删除。

二、原磋商文件P43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变更为:“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1

供应商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或消防设施改造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限),每个得20分,满分20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0分

2

认证体系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项认证得5分,满分15分。

注:同类体系认证证书仅计取一次。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15分

3

供应商荣誉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

1.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多得10分;

2.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本项满分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冠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视为省级,以此类推。

15分

4

供应商实力

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10分

5

资源配备计划

主要从物资的准备和计划安排、施工机具配备、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是否满足各施工节点和进度安排的需要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得3.5<F≤5分;良好得2<F≤3.5分;差一般得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6

施工方案明确具体熟悉施工图纸

根据主要维修内容编制相应施工方案,方案应合理,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优秀得3.5<F≤5分;良好得2<F≤3.5分;差一般得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7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主要针对该工程所涉及的工艺、施工布置、工序先后顺序的安排及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得3.5<F≤5分;良好得2<F≤3.5分;差一般得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8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本项主要针对人员的安排、材料质量的控制、质量控制点的验收、施工监督的方案等体系和成品的保护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得3.5<F≤5分;良好得2<F≤3.5分;差一般得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9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措施

本项主要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程度、措施可靠性,技术组织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得7<F≤10分;良好得4<F≤7分;差一般得0<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分

 

合计

 

90分

” 。

三、原招标文件P12页29.其他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中:“

1)拟任项目经理(如有):公示内容为项目经理姓名、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号。

2)供应商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3)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4)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扫描件(如采用)。”

现变更为:

“(1)拟任项目经理(如有):公示内容为项目经理姓名、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号;

2)供应商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3)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扫描件(如采用)。”

第二部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调整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3日10:00”;

2.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3日10:00”。

3.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标室(九)。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东北角  

联系人:俞工 

 话: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