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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投·包河智造产业园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补疑1(项目编号:2025BFFBZ01176)

发布日期:2025-06-06来源: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工业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投标人疑问答复:

1.针对招标文件P27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招标文件P61-P62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等人员社保要求,根据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检测员、检测人员等缴纳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检测员、检测人员等缴纳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2.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资格要求”检测员: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中,人员配备:在满足资格评审的要求基础上,每增配一名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上述提到的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我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以及检测员具有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是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协会颁发的检测人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智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