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提示部分
关于招标文件中付款周期的约定:“单体建筑付款节点设置(本项目组团上限不超过5个,初步设定为一组团(1#楼宿舍)、二组团(2#、6-1#、6-2#厂房)、三组团(5-1#、5-2#、5-3#厂房)、四组团(7#、10-1#、10-3#厂房及10-2#配电房)、五组团(8-1#、8-3#、9#厂房及8-2#配电房),最终具体分设范围以项目开工实际情况为准)。”调整为“单体建筑付款节点设置(本项目组团上限不超过5个,初步设定为一组团(1#楼宿舍)、二组团(2#、6-1#、6-2#厂房)、三组团(3#、5-1#、5-2#、5-3#厂房)、四组团(7#、10-1#、10-3#厂房及10-2#配电房)、五组团(8-1#、8-3#、9#厂房及8-2#配电房),最终具体分设范围以项目开工实际情况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工投智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