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在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我司有EPC项目合同或设计项目合同中有装饰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设计金额超过50万元,但没有明确装饰部分的设计费,请招标人明确我司此类EPC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
2.在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我司有EPC项目合同或设计项目合同中有装饰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设计金额超过50万元,但没有明确装饰部分的设计费,我司补充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明确项目装饰设计费超过50万元。请招标人明确我司此类EPC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因素,由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3.在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专业人员配备中装修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请招标人明确“装修装饰相关专业”是否包含“建筑学”或“建筑工程”专业?
回复:建筑学、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问题1:接待厅大小面积有无大概范围(㎡),楼板是否可以打通?
回复:无需单独设置接待厅独立空间,公共空间中满足接待交谈功能即可。墙体可打通,楼板不可打通。
5.二层会议室及路演中心的数量及大小面积有无大概要求?
回复:暂定于该区域设计会议室及路演中心功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条件下会议室面积约100平米,路演厅约150-200平,设计单位自行深化。
6.2层建筑层高为3900,精装完成面预计在3000左右,做为路演中心可能会比较矮,是否可以局部打通3层楼板?
回复:不可以。
7.方案深度需要到效果图展示还是平面+意向?
回复:需要做效果图方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口东北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凌工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