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技术负责人一般只要求中级职称满足项目要求,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既要求机电一级建造师又要求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有点多余了,能不能去掉一个条件限制?
2.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附表1 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但本项目为供配电工程,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否也符合要求?
3.招标文件P32页“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中一条资格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因本项目为供配电工程,现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是否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月29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R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R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R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