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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2023BFFGZ01423)

发布日期:2023-07-14来源: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工业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7条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条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备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修改为: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均须提供)

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见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约定部分

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及拟派项目经理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联合体投标的,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及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联合体投标的,详细评审标准中诚信履约要求,按联合体成员中同专业成员的较高信用计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经开区繁华西路工投立恒工业广场

 联系人:俞工

   联系方式: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