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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科技(第一批次)智能水电表改造及软件管理平台项目补疑1(2022BFFWZ02945)

发布日期:2023-01-11来源: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工业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76页第五章供货要求篇--第二项:货物需求一栏表:详见工程量清单;

疑问:我方在招标文件中无找到工程量清单列表

答:详见工程补图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工业科技(第一批次)智能水电表改造及软件管理平台项目控制价、清单及补疑”资料中“工业科技(第一批次)智能水电表改造及软件管理平台项目-全费用控制价”文件又有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控制价要求,请问以哪个为准?还是该项目采取总价+单价双重限价?

招标文件

工业科技(第一批次)智能水电表改造及软件管理平台项目-全费用控制价

答:以招标文件P9页3.2.4中最高投标限价为准。本项目投标人报总价作为评标、定标依据;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仅作为投标总价组成来源,不作为评标及结算依据;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控制价)不作为限制依据。详见招标文件P79页七、投标报价及结算

3.报价明细中智能水电表供货包含3种方案,(1)是选取其中1种方案以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还是3种方案同时报价?(2)最终方案如何确定?(3)电力载波硬件方案为何与有线485硬件方案、NB硬件方案的设备数量不同,且设备类型有所增加,不明白具体有何不同?

Ø NB硬件方案

Ø 有线485硬件方案

Ø 电力载波硬件方案

答:1三种方案同时报价,按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中的清单特征、工程量等要求进行报价,三种方案合计为最终投标报价2最终方案由中标人施工前上报的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方案确定。(3)电力载波硬件方案、有线485硬件方案及NB硬件方案的设备数量为模拟数量,投标人按清单中数量报价即可,履约期间招标人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4.项目编号为2022BFFWZ02945工业科技(第一批次)智能水电表改造及软件管理平台项目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分项里;

关于(2)智能化项目业绩【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智能水表(或智能电表)供货及安装】,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问:在智能化项目业绩中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含有智能水电表设备及数据采集设备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智能化项目业绩中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含有智能水电表设备及数据采集设备属于智能化项目业绩【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智能水表(或智能电表)供货及安装】。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及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7页:“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演示视频递交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演示视频不予接受。

A.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专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具体位置从合肥市要素大市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演示视频不予接受。

A.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专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本项目以总价定标,按清单报价,成交费率无需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与结算的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8号研发楼  

联系人:曹工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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