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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一期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项目编号:2021BFFAZ03038)

发布日期:2022-01-18来源: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工业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每个系统都有成熟的产品及配套系统。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认证要求:“2.投标人具有CMMI3及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证书的,得1分;具有CMMI5及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证书的,得2分。”CMMI5认证是对投标人的软件发开能力成熟度评级的证书,本项目的主要工作是成熟的产品及配套系统安装调试并无软件开发相关需求,因此认定在要求投标人具备CMMI不合理。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不予修改。

2、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具有同等效力。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要求:“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 )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 1 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 分,满分 2 分。”,建议修改为:“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 中级 )、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 1 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 分,满分 2 分。”。

答: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招标人补充说明内容。

3、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每个系统都有成熟的产品及配套系统。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要求:“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证书 ,得2 分 ,此项满分 2 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 2 分,此项满分 2 分。”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对投标人的有自主产品技术生产和研发能力的证明,和本项目中采购第三方厂家成熟的智能化产品配套安装毫无关系,且以上证书都是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不能作为投标人荣誉或奖项,把此项作为投标人荣誉或奖项明显具有排他性。且不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要求。

建议删除:“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得2 分 ,此项满分 2 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 2 分,此项满分 2 分。”。

把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评分修改为:“1、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 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如:安徽省“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须等同于“ 黄山杯 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 奖”】的,得 2 分,此项满分 6 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不予修改。

4、本项目控制价为975万元。评分办法中人员业绩要求提供不低于1000万的业绩,此项要求过高,建议修改为不低于900万的业绩。

答:不予修改。

5、衡量智能化项目维保最好的方式是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把评分办法和质保年限挂钩,会增加智能化项目建设成本,建议把评分办法中免费质保期的要求更换为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如在项目所在地有驻点办事处或分公司,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维护人员提供服务等。

答: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中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1)电梯摄像机:工程量清单和平面图中数量为30个,系统图数量为24个,数量不一致。

2)枪机:平面图和系统图中数量为148个,工程量清单为149个,数量不一致。

3)半球摄像机:系统图为268个,工程量清单中为273个,平面图为334个,数量不一致。

4)智能远传水表和电表:图纸中智能远传水表数量为158台,智能电表数量为256台,工程量清单中智能远传水表为180台,智能电表437台,数量不一致。

5)监控系统图中的网络键盘1个和24口光纤配线架37个,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

6)以上项目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如果施工以图纸为准,工程清单数量是否准予签证变更?

以上问题,请给予回复为感。

答: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7、招标文件中(P50页)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关于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 1 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 2 分。设置不合理。基本依据: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和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限定了专业和网络技术人员证书的范围,严重损失了我司公平公正参与投标的权益。网络技术工程师的工作职责范围也包含了网络信息安全,亦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人员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中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唯一性和屏蔽性。限制和排斥了更加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中(P51页)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要求投标人荣誉或奖项中,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如:安徽省“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须等同于“黄山杯”)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此评分项设置不合理。基本依据:投标人荣誉或奖项中,“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须等同于“黄山杯”)一般为建筑土建工程或大型建筑智能化工程(规模均在3000万以上,安徽省内公司仅讯飞智元、安徽安泰两家公司满足),本次招标的项目控制价仅846.92万元,且建设内容均为智能化子系统,在此设置“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须等同于“黄山杯”)不合理,此评分疑似为某公司量身打造。法律依据: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中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唯一性和屏蔽性。限制和排斥了更加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建议

建议一:

招标文件中(P50页)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关于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 1 分;

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 2 分。建议修改为: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或网络技术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 1 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或网络技术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 2 分。

答: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招标人补充说明内容。

8、招标文件中(P51页)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要求投标人荣誉或奖项中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如:安徽省“黄山杯”(安徽省外奖项须等同于“黄山杯”)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自 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项目(项目合同中须含信息化系统集成),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类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 2 分,此项满分 2分。

答:不予修改。

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评分要求“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

疑问:信息网络安全类证书除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分中、高两个等级级)外,还有其他机构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不分等级)以及国际信息系统安全从业人员的权威认证CISSP证书(不分等级),此处仅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进行加分而排除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信息网络安全类证书不合理。

建议:将以上评分条款修改为“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或CISP或CISSP证书的,得2分。”

答: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招标人补充说明内容。

10、本次项目中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界定的招标范围仅为一期所含内容,但招标文件发出的“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智能化系统表”中有“一期清单”和“二期清单”两部分内容,请问本次投标是否只考虑“一期清单”中的内容?

答: 本次只计入“一期清单”中的内容。

11、本次招标文件发出的“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智能化系统表”中车辆及人员出入口管理系统的“人行通道摆闸”的参数中要求“三菱国际品牌驱动器”,因为不同厂家摆闸设备采用的驱动器设备品牌不完全一致,此处参数描写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和限制性,本次招标文件对车辆及人员出入口管理系统并没有推荐品牌要求,为便于投标人公平公正的选用投标产品,建议此处删除三菱品牌要求。

答:删除“三菱品牌”的要求。

12、本次招标文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全钢有边抗静电地板”的清单特征中描述“静电地板、微孔吊顶、彩钢板品牌一致”,经查询本次项目中没有彩钢板设备,且“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智能化系统表”中“全钢有边抗静电地板”的技术规格要求也没有此项要求,建议删除此处“静电地板、微孔吊顶、彩钢板品牌一致”的要求。

答: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13、我司已仔细研读《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一区智能化》(项目编号2021BFFAZ03038)项目的招标文件,通过对智能化及三网平面图纸核算,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和图纸数量不一致,如下:

1)在智能化平面图中,未标明三相电表和单相电表,只有智能远传电表,经图纸核算有395台智能远传电表,而工程量清单第57、58项的三相智能远传电表和单相智能远传电表数量分别为422和15台。水表经图纸核算为125台,而工程量清单第59项的智能远传水表数量为180台。

2)经图纸核算能源监测系统中的采集器数量为24台,而工程量清单第56项的采集器数量为29台。

3)经图纸核算三网专用桥架为5600米,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73项的桥架数量为1197.88米。

4)经图纸核算三网JDG20配管为17500米,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75项的JDG20配管数量为3892.93米。

5)经图纸核算三网MODF配线架为2台,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76项的配线架数量为1台。

6)经图纸核算三网24芯分纤箱106台,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78项的24芯分纤箱数量为55台。

7)经图纸核算三网多媒体信息箱1427台,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80项的多媒体信息箱数量为1447台。

8)经图纸核算三网室内皮线2芯光缆长度65000米,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81项的光缆(规格型号:室内皮线光纤光缆 室内自承式双芯  2芯2钢丝 低烟无卤网线蝶形光纤线)数量为14470米。

9)经图纸核算三网室内96芯光缆长度5117米,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84项的96芯单模光缆数量为1500米。

10)经图纸核算三网室内114芯光缆长度1500米,而三网系统工程量清单第85项的144芯单模光缆数量为600米。

上述工程量清单数量和图纸数量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第二部分:招标人补充说明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配备”: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

现调整为: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中级)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智能化系统工程师(高级)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以本公告附件为准,原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废。

3、其他要求不变。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2年2月8日10:00”;

2、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 人: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址: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

 系 人:贺工             

联系方式: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8、66223831

 

2022年1月17日